灵感启发、致敬、抄袭、山寨,傻傻分不清?

设计产业很容易遇到风格相近或是采用其他知名IP融合创出「原创商品」的事情发生,究竟灵感启发、致敬、抄袭、山寨到底差在哪里?

以Bone Collection 为例,带你了解设计产业的业界术语及状况

设计产业很容易遇到风格相近或是采用其他知名IP融合创出「原创商品」的事情发生,但是对于大众来说,其实很难判断到底是合作还是致敬,创意跟抄袭的界线似乎是模糊的。

灵感启发、致敬、抄袭、山寨到底差在哪里?
很多的抄袭、参考、致敬搞不清楚怎么回事?

最凶狠的就是100%照抄的仿冒品,连品牌LOGO都敢上的仿冒,但无奈的是最终结果比的可能是你聘请的律师能力和法官的认知,最终认定的是法院、法官的判决结果。其他人的看法、论述充其量只是意见表达。 Bone 蹦克从2005年以来创作了数十个原创的「角色IP」以及「专利IP」我们最能了解原创的辛苦以及被他人仿冒、侵权的痛苦。

我们观察到,最关键的问题是创作者的「触发动因」以及最终的「表现结果」,是否具有足以区分差异的「形式表现」或更进步的「功能创新」。这些类似抄袭的创作结果,言不及意的说辞很难说服仿冒作品的正当性。

以Bone蹦克所亲身经历的案例来说明可能会更加深刻,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。

这些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等,统称为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简称是:IP。 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是通过“研发所创新的技术”,可以使人类的生活更便利、更幸福,也保障知识产权所有权人的权利。商标、专利要通过申请、审查确认其有效性。著作权则是创作完成时即拥有著作权,创作者过世后50年内家属仍可以享有其著作权之权利。

要谈侵权、仿冒之前得先了解这些知识产权的类型跟代表的意义,我们用最简略的描述来说明这三种IP知识产权。

商标

指任何具有识别性之标识,得以文字、图形、记号、颜色、立体形状、动态、全像图、声音等,或其联合形式所组成。

专利

专利必须向当地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,具体有以下三种专利种类:

  • 发明专利
  • 保护范围较广,无须实质物品、空间、形态、结构的限制,系统、概念等都可以申请,但也因为包含范围较广,容易有先前案例,不易证明其专利有效性。

  • 新型专利
  • 必须有明确的结构、实施方式,相较习知技术有进化或改良之处。(台湾为登记制,要确认专利有效性,必须申请技术鉴定报告)。

  • 设计专利
  • 设计专利是指对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状、花纹、色彩或其结合之形式,容易取得专利,但保护范围较小,较容易避开专利范围。

版权

创作者将个人想法、概念具体的呈现,包含:语言、文字、符号、绘画、声音、影像、肢体动作(舞蹈)……等表现形式概称为版权。创作者在创作的当下即刻拥有版权。以下分析,版权有三个要素。

  • 原创性:
  • 创作者以自身的:经验、智慧、想像所「独自」完成之创作。

  • 先创性:
  • 最早创作日期者,为该版权所有者。

  • 创作理念:
  • 可以参考他人之创作进行延伸创作,但是要具有足以「区分差异的表现形式」、理念、想法。也就是说不能抄袭或完全复制他人版权。

「Bone 蹦克」创办人林进升 Reads,从1989接触美工科开始,所有的设计学历都在台湾完成,也曾经多次代表学校参加台湾设计科系的成果展 — 新一代设计展 (注1),20年后更进一步以实际行动支持该展览。

2010~2012年连续三年 Bone 蹦克成为新一代设计展的赞助单位,除了赞助,每年也准备设计相关主题,在新一代设计展中参与展出。

(注1:新一代设计展1981年开始,目前为全球最具规模的设计科系学生联展)

2011年 Bone 蹦克举办设计竞赛《Bone Award》,得奖和入围的30件作品模型在「新一代设计展」露出的照片。

《Bone Award》

评选花絮:https://youtu.be/WX7TNIaHK_0

颁奖典礼:https://youtu.be/OrDy_boo8HA

在2011年举办了30届的新一代设计展。下图是2011年初主办单位提供的新一代设计展海报,供我们校对下方赞助厂商 LOGO。

但却被网友发现海报主视觉涉嫌抄袭:

新一代设计海报图样 VS Lomography设计图样

承揽主视觉设计的「陈永基设计有限公司」疑似抄袭 Lomography Spinner 360° 相机广告,消息曝光后,执行单位台湾创意设计中心立刻撤除了所有文宣及广告刊物,另赶工重制海报、路灯旗、网站广告、导览手册、展场设计等文宣制作物。

设计公司负责人陈永基总监向 Lomography 台湾区总经理 Jeansman Lee 当面致歉,并在联合报、自由时报、中国时报、工商时报及经济日报等各大报刊登道歉启事;Lomography 李总经理口头接受道歉,李总经理亦立即向该公司总部报告此事,该公司最后决定与陈永基有限公司签订和解书,并不再追究后续责任。

主办单位台湾创意中心,也在 2011/5/16 发出声明:链接

对台湾或是全球设计界来说,新一代设计展连续举办了30年,是一个可贵值得庆祝的活动,却发生了侵犯智慧财产权的事件,相当讽刺的负面设计消息。一时间所有的社会舆论铺天盖地而来。设计公司、主办单位甚至是身为赞助单位的 Bone 蹦克 ,我们也受到相当多的关注询问,实际上收到海报设计稿的时候,我们并没有注意到抄袭、仿冒的状况,事件爆发之后激起了许多的讨论,很多人发表看法,有些激烈的言论毫不留情的攻击、谩骂设计公司、主办单位。我们身处事件的台风眼,看了这状况无奈之下也没有什么能做的事,只能配合主办单位的善后措施,希望事件能尽速平息。

为什么经过十年之后,我们到现在才提出我们的看法?

主办单位 - 台湾创意中心于2003年成立,后改名为台湾设计研究院。两年之后2005年Bone 蹦克也在台湾成立,台湾设计研究院和 Bone 蹦克成立时间相近,这十多年也以设计为核心,宣传、推动台湾设计,在台湾从代工转向品牌的产业过程中一步一步的前行,我们也跟着台湾创意中心一起到过欧洲、亚洲、美洲展览推广台湾设计。

2011年新一代设计展的三家主要赞助单位除了日本的「无印良品MUJI」,另外的两位赞助商都是台湾原创设计品牌「Domo达摩工坊」、「Bone 蹦克」,所以在台湾做设计的我们来赞助新一代设计展是最合理不过的。台湾有设计、有品牌底蕴所需的内涵,我们一直坚持,用设计来提升品牌的价值。

上述的新一代设计展的海报图像侵权只是一个平面图像的「著作权」案例,只要提供「有效」创作者的创作资料与创作日期,就可以请律师发函,主张你的「著作权」权益。

但是在其他的领域依然会碰到「专利、商标」侵权的方式和状况。Bone 蹦克在这十多年来所设计的产品,得过数十个国际设计奖,但也引来许多「竞争者」,这些后来加入的竞争者,可能会有所谓参考(致敬)、仿冒的现象。我主要归类三种竞争(仿冒)的类型,有没有侵权的实质认定还是律师、法官说了算数。

  1. 完全照抄,連LOGO、網址、客服電話都一模一樣
  2. 相同的工作原理、稍做調整上它自己的LOGO
  3. 有資源、歷史的公司,投入資源開發這類產品加入競爭市場

基本上三种竞争形式相同点都是「有利可图」,所以跨进来抢这一块饼,做类似的东西、瓜分市场份额都是为了赚取利益,差别是他们愿意投入多少资源设计、开发,碰到这些竞争之后,第1、2种竞争者能否主张权利,得看你申请的专利、商标登记的范围,提起官司诉讼,争取你的权益,第3种有资源的公司若是进来做类似的设计,通常他们会查询你已公开的专利项目、专利范围,等专利过期或是避开有效的专利范围,投入资源开发类似产品来竞争,虽然在法律的层面也许不构成侵权的条件,算是合法的竞争,但是本质上这也是种参考、臨摹的概念,在我的观点称不上是原创,即便这样的品牌成功、做大了,当你靠抄袭做到最大了,前面已经没有人可以抄了,你还是得面对原创的议题。

我们来探讨,为什么会想要做抄袭、仿冒的事情?若你问所有的老板要不要设计、要不要创新?100个老板有99个说「要」,但是当知道创新所要投入的代价-人员、开发费用、时间,很多的人又缩了回去,有些人不自己做设计开发,从工厂拿「公模、公版」稍作修改就开始做生意赚钱,若没被告,他们可能也不了解是否侵权。

2011年有个台湾最具规模的出版集团购买仿冒品,Bone 蹦克很有名的设计「Horn Stand 号角扬声器」当赠品,来推动自己集团底下的旅行杂志销量,该产品有申请专利,专利侵权是民事诉讼「告诉乃论」,况且仿冒品上还有 Bone 蹦克的商标,商标侵权是刑事诉讼「公诉罪」。

初审时检察官做出不起诉的判决,后来提出我们提出上诉再议,该集团的执行长是个明辨是非的人,当了解情况后,亲自出庭说明,最后是赔款和解落幕。

最近又有公司做了硅胶吸管的产品在募资平台销售,赠送疑似仿冒的环保杯绑当购买赠品,有顾客询问,对方知道我们是原创,竟然回复他们没有卖仿冒品、他们是用送的(没收钱)。

他们不清楚侵犯著作权这件事情,只要使用了含有著作权内容的东西,无论有没有卖,都算是侵权,跟你有没有贩售是两回事。

上述的这些案例说明了大多数人对知识产权观念的陌生,即便是设计公司、出版社、品牌、募资平台......,这些算是行业内的专家或是意见领袖,还是发生了这些可能侵权的状况。若是无心之过没注意到的巧合、有雷同的地方,相似度不至于太多,但若50%以上的相似度,就解释不过去了。

为了追求利益,明知道侵权还继续做的公司或是个人,这就无法令人接受,在法律可追溯的范围内一定要讨个公道回来。

无论是企业主、设计主管或是设计师,想做这些创造性工作的个人或企业,千万要引以为戒,不论你在哪个位置,尽自己的一份心提醒一起工作的伙伴,专重他人的创意,有一天你成功了,别人也才会尊重你的创意,若是公司、老板、上司不理睬,重新选一个值得你花时间的公司做设计吧。

至于一般的消费者,不知道有这样的侵犯著作权的状况是无可厚非的状况,但是有能力的状况下尽可能支持正版、支持原创,让努力创新的人可以继续创作出新的作品,这是你可以做到的成就,帮助世界能有不断前进的创意动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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